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2024-03-15
发布者:北美协
一、协会介绍
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成立于 1986 年 12 月 6 日,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商务局批准和北京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全市性美发美容行业的非营利性组织,被评为4星级社团组织。
协会业务范围包括:开展专业研究、理论研讨、法规宣传、技术开发、技艺交流、示范表演、专业培训、展览展销、企业咨询等服务。
本协会团结全体会员,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改善行业经营环境。规范行业行为,推动行业自律,诚信守法经营。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支持政府引导、监管行业规范经营,反映行业情况,宣贯法规与政策,维护市场秩序,改善消费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推动行业职业教育、技能鉴定和技能竞赛,提倡工匠精神、提升服务技能。促进美发美容市场与行业发展,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全行业的社会地位。
本协会组织机构健全,设有办公室、会员部、培训部、财务部等部门。协会设有分支机构,包括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区级办事处。
协会制度完善,工作规范,符合信用评价体系的要求、评为 4 星级社团组织,持续努力提升服务能力,以期不断适应国家和社会政治与经济变革对协会的要求。
会员涵盖了北京市美发美容、美甲企业、健康管理企业、美发美容专业院校、美发美容美甲美妆健康调养品生产厂家等200多家会员单位。
专业委员会拥有一批各专业领军企业、专家委员会聚集了行业技术精英人才,协会具有相当的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
协会成立以来,以交流、融合、发展、共赢为宗旨。大力开展行业技能教育,尊师重教,崇尚传统,支持技术进步,企业经营的规范化、标准化,努力引导行业适应不同层次消费需求与社会经营环境变化的要求。
协会为全行业提供备案服务、提供美发师、美容师、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考取服务,提供法律与政策咨询、消费维权纠纷调解与技术鉴定。
协会自成立以来连续主办了11届北京市商业服务业美发师、美容师项目技能大赛,为行业培养了优秀美发、美容师近百名。在团结从业人员,展示行业风貌,交流创新技艺,培养技术人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协会公示服务项目,接受政府领导和会员监督。
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不断吸收新的会员,对接各方面资源,锐意变革、积极作为,继往开来,尽职尽责。
二、协会发展
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一直以来承担行业管理与服务的责任,作为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协会坚持不断改善行业服务质量、营商环境。协会始终秉承传承与创新的理念,发挥桥梁作用。
在规范行业管理方面,为加强预付卡消费维权,协会按照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要求修订了《北京市美容美发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进行公示;参与了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生产管理条例》执行细则的讨论,反映行业困难,争取政策支持;组织企业参加化妆品管理、财税政策宣贯,对门店有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指导全行业企业门店进行备案;按照北京市政府要求制定行业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共培育507家标准化门店,今年计划再培育530家。
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自2009年起,协会已连续参与十一届北京市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评选出几百位优秀美容师、美发师。
在转型升级方面,随着“数字化转型”的兴起,美业作为时尚产业,从2017年起,协会就开始为转型升级做准备,行业企业对转型的态度逐渐从“可选项”变成市场竞争和未来发展的“必选项”,因为在疫情面前,数字化发展不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生死题。疫情期间,协会为企业跟第三方资金筹措、提倡降租免租、人力资源供给等方面发挥平台作用。2019年8月29日,北京美业转型升级论坛举办,围绕宏观经济形势下,美业人如何推进、创新、发展健康产业,掌握政策法规、行业方向,重塑品牌营销,实现转型升级。2020年7月30日“稳经营、保就业、促发展”助工助产互联网美业平台正式启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在扶贫工作方面,协会积极组织行业参加扶贫攻坚与社会公益活动,主办了中国美业扶贫峰会,参与了北京市新疆和田地区定点扶贫工作及河北教育扶贫项目。
三、会员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协会会员管理,做好为会员的服务工作,增强协会的凝聚力,促进行业的发展,根据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会员发展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凡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在北京地区从事美发、美容、美甲、美体等经济组织相关企业事业单位,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凡自愿入会者,需提交入会申请表,由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成为正式会员,并颁发会员证书。
团体会员一般以法定代表人为该团体会员的代表。
经批准入会的会员,在协会网站(北京美协网)等媒体上予以公告。
2、入会权力与义务
凡自愿要求加入、符合入会条件,须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协会审批后缴纳会费,即成为本会会员。由协会颁发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会员牌匾。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3、组织会员之间和同行业之间的经营管理、技术交流、展览展销、考察
等活动。
4、收集汇总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就共性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5、将政府有关行业政策、法规、最新行业咨询,通过协会网站(会刊)等媒体及时传达到会员单位。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7、享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履行章程,遵守制度,执行决议,积极参与本协会开展的活动,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2、支持本协会工作,积极承办委托事项,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3、严格自律,遵守“行规”,“行约”;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会费管理
1、会费每两年收取一次(除美发美容单店)。
2、新会员应另付团体会员牌匾制作费200元。
3、会员未缴纳会费,协会发出催交通知。在章程规定期限内不缴纳会费,则视为自动退会,协会将予以除名,并在一定场合内进行通报。
4、会费的收入主要用于本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费用。
5、会费的收取必须出具《北京市社会团体专用收据》,以保证会费收取手续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6、会费的使用严格按照章程执行,严格财务制度,严格审批程序。
7、会费标准:

以下方式交纳:
1、可亲自到协会缴纳现金或刷卡支付;
2、银行转账至协会账号:
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灯市口支行
账号: 01090342700120105249713
请注明:XXX单位2020年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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